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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1:41am 02/05/2020

财部将与国行金融业合作落实‧“暂缓还贷 应免征利息”

(图:马新社)
(图:马新社)

(吉隆坡2日讯)财政部长东姑赛夫鲁促请所有涉及贷款延迟供期计划的金融机构,考虑取消在6个月暂缓还贷间征收利息。

他说,财政部准备与国家银行及银行业合作,确保这项建议能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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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还贷计划引混淆 国行已澄清

国行阐明各家银行可在客户缓还期间征收利息,引起混淆和激烈反弹后,东姑赛夫鲁今日在其脸书专页贴文说,根据2009年国家银行法令,贷款延迟供期是国行权限,而国行已召开新闻发布会解答借贷者的疑惑。

“引起这些混淆的原因是许多来源提供错误信息。

“最近,媒体及网民质疑此课题。其实,的确是有一些提供贷款延迟供期的银行没有征收应计利息或复利。

“不过,这不涵盖所有融资产品。而且,每间银行在贷款延迟供期期间,有各自处理利息的方式。”

财长吁国行考虑群众心声

他表示,在考虑到这个可能(银行能够征收利息)且聆听尤其是B40低收入群及M40中等收入群的心声后,他呼吁所有金融机构,尤其是涉及缓还措施的银行,考虑在6个月缓还期间免收租购贷款应计利息与伊斯兰融资利息。

“基于冠病疫情造成经济严峻挑战,我很希望国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能够慎重考虑这意见。

“我相信此举能够为人民带来正面影响。”

国行在3月宣布,银行将自动提供客户6个月的贷款缓还期,但国行周四却宣布,所有分期贷款和固定伊斯兰融资的客户需提呈额外的文件,才能展延偿还贷款。

不过,国行在周五却又发文告澄清,这两类贷款者其实不需申请展延偿还贷款,他们只要完成一些文件上的手续,让展延贷款具有法律约束力。

国行也证实,这两种融资产品依然会征收利息。

银行客户对此大感愤怒,因为他们之前以为缓还期间不会有利息。

东姑赛夫鲁昨日出席内陆税收局的关爱热线和追税呼叫中心后澄清,虽然6个月缓还期间依然会有利息,但不会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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