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我初出茅庐,常参与华青组织的会议。我深为“公民社会”的口号折服,不但希望个人做得到,也希望把组织带向这样的集体行为。
国家的治理靠政府,政府是由相同理念的人组合而成。在民主国家,政府是由人民选出;即便投选心仪的代表,他却不一定是政府成员,因为政府是由政党担当。加入政党才可组织政府,但是一旦入党,你就要放弃个性,服从党的共性。即使是和政府对立的反对党,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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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政党和反对党的对立,造成政策不一定就是利惠全民的。因此,西方国家提出公民社会的概念,就是希望治国有第三股势力,在黑白分明的政治氛围中脱颖而出,成为较理性、较客观的一种声音。民间组织是扮演公民社会的最佳资源,可以起着监督、制衡政治的力量。
可惜近年来这样的一种声音逐渐销声匿迹。政治的对立局面依旧,民间组织乃至个人的声音却无法撑起公民社会的力量。人们开始靠边站,巧立各种名目为对方标签:走狗汉奸、火粉不在话下,即使一些与政治没有直接挂钩的,也有中华胶、慕洋犬、亲共仇共、反马舔马的,不一而足。
能给对方贴标签的,自己就在另一个对立面。于是我们的思考力和辨析力便有了偏颇,发出的声音不但有失公允,往往还很可笑,叫人感到犀利的言论背后,是在为自我辩护。前辈见虎烧香,太子非议诬赖,都叫我们痛心。
我真的很疑惑,为什么我们要放弃公民社会的努力,为何一定要靠边站?我们不是拥有很大的空间去思考美国的自由思想,中国的社会主义,台湾乃至香港青年的奋斗,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吗?为什么要先给自己定位,以一叶而障目?
我批判,不代表我反动;我不赞同,却也不一定就是反对。如此就事论事,提出有利于大众的见解和主张,不是更好吗?何必画地成牢,自我设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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