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社会

|
发布: 5:25pm 18/05/2020

【东姑安南被控收贿案】指裁决或偏颇 ·上诉庭谕纳兹兰退审

作者: 张丘艳

(布城19日讯)上诉庭裁定,承审前联邦直辖区部长东姑安南被控收贿100万令吉案的高庭法官可能带有偏见,谕令该名法官退审案件。

《马新社》报道,上诉庭法官拿督罗扎利亚在志期5月15日,长14页的书面判词说,由于高庭法官纳兹兰早前审理商人拿督陈英文向东姑安南提供100万令吉贿金一案时,已接受陈英文的认罪,所以他在审讯东姑安南的案件时,难以避免可能会出现偏见。

ADVERTISEMENT

纳兹兰也是陈英文向东姑安南提供贿金案的承审法官。上诉庭法官表示,尽管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声明他不会因商人拿督陈英文向东姑安南提供100万令吉贿金一案的裁决带有偏见,但上诉庭认为纳兹兰可能出现偏颇。

她说,不管是纳兹兰或任何此案的承审法官,就算不审视及考量陈英文承认向东姑安南提供贿金的事实或文件,且有能力在脑海中完全忽略重要的事实。

但她表示,法庭不会质疑纳兹兰的廉正,或他根据东姑安南案件所接获的证据进行判断的能力。

她说,上诉庭也同样了解,控辩双方将针对提呈的证据进行交叉盘问,并由高庭法官做出最大的判断。

早已接受陈认罪难保无偏见

她说,危险之处在于纳兹兰已接受陈英文的认罪,这也是无可磨灭的事实。

“换句话说,这种偏见的可能性是无法排除的。”

她引述联邦法院前首席大法官敦阿都哈密2006年的法律案件说,东姑安南的上诉被允许,是为了维护司法界最高水平的公众信心。

由拿督耶谷、罗扎利亚及拿督哈达丽雅组成的上诉庭三司于今年2月12日允许东姑安南上诉,让莫哈末纳兹兰退审其收贿100万令吉的案件。

东姑安南是于2019年9月20日,针对法官纳兹兰拒绝退审案件其收贿100万令吉的案件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纳兹兰于2019年9月17日下判时谕令对交替控状俯首认罪的陈英文缴付150万令吉罚款,否则以坐牢12个月替代。

69岁的东姑安南被控收取陈英文的100万令吉贿金,作为批准Nucleus Properties私人有限公司调高吉隆坡士马勒路Lot228地段发展的容积率的代价。

交替控状指出,东姑安南身为联邦直辖区部长,透过北干那那工业私人有限公司的大众银行支票,汇入其联昌银行户头的方式,为自身收取来自陈英文的100万令吉,而东姑安南知道陈英文作为Nucleus Properties董事,与自身有公务关系。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