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联邦直辖区部前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被控向商人丹斯里蔡景康收贿200万令吉的案件将于6月29日复审,继续自辩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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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方律师陈国槟说,辩方将传召3名辩方证人,预计需要2至3天审讯。
承审此案的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择定此案于6月29日、30日及7月1日审讯,并谕令辩方在复审一星期前,将证人的书面证词提呈予控方;主控官茱莉亚副检察司代表检控方出庭。
东姑安南被控身为公职人员即联邦直辖区部长,通过Aset Kayamas有限公司的丰隆伊斯兰银行支票,收取蔡景康的200万令吉,这张支票汇入与他有利益关系的Tadmansori控股有限公司联昌银行户头,而且知道Aset Kayamas有限公司与他有公务关系。
东姑安南被指于2016年6月14日在联昌银行白沙罗分行犯下上述罪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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