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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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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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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8:10am 29/05/2020

周秀洋.酒驾,岂是一个“禁”字能解

作者: 周秀洋

酒驾致伤致死的案件近来再次成为焦点,伊斯兰党甚至以此为由,建议政府全面禁止国内的酒类生产和销售,直到政府拟定新的措施,防止酒驾为止。此外,一直以来都倡议禁酒的伊党也要求关税局和地方政府,禁止所有24小时便利商店出售酒精饮料。

醉酒驾驶的问题,其实并不是什么前所未闻的事,每次发生夺命事件后,总会引起一段时间的关注。但关闭酒厂停止生产就真的能解决酒驾问题了吗?如果真的是一个“禁”字就能解决的话,今天,想来也不会有那么多毒品泛滥的案件了,想想,贩毒在我国甚至还得面对死刑呢,可铤而走险的人又何曾少过了?更何况,如今在冠病疫情的打击下,各行各业几乎可以说是凄风苦雨,经济前景一片低迷,这个时候,还要来个禁止生产的话,虽然只是暂时性的,但有多少人会因此生计大受影响,伊党可曾考虑过?冠病带来的冲击难道还不够吗?还要在“制造”更多的“失业人士”吗?禁了“有牌”酒类生产,就不怕私酒更加泛滥,造成更多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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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更多的是态度问题,是驾驶者自以为能够“驾驭”酒精,不会让它影响了其判断能力,但这并不代表所有喝酒的人都一定会酒醉驾驶啊!如果是有责任心,有醒觉意识的话,喝了一定程度的酒后,会负责任的请朋友或者招来电召车载送!严刑峻法,或许才能起到阻吓作用,看看日本甚至还有连坐法,除了本人,提供酒驾者酒类饮料的人,坐在酒驾者车辆上的人,都需要负上刑责。日本的居酒屋老板绝对不卖酒给可能酒驾的客人,甚至会先确认客人有没有指定的司机接送。看看我国的现有法律,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酒驾罪成可被罚款1000到6000令吉,监禁不超过12个月及吊销执照,第44条文则阐明,酒驾或毒驾造成致命事故,罪成,最高罚款额不超过2万令吉,最高监禁不超过10年,相比其他国家,这样的刑罚并不算严厉。

事实上,要加强对酒驾刑罚的建议,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交通部前任部长陆兆福今年1月就提过,原订是要在6月份的国会会议提呈相关修正法案。如今,交通部长换了人,而现任部长魏家祥,也在行管令期间发生酒驾撞死警员的事件后表示,建议实施酒驾致死强制监禁的刑罚,目前,交通部也已经在网络发起了问卷调查,让民众提出意见。

有了严刑峻法,也得有严厉执法,让潜在酒驾者都知道,不能再心存侥幸,政府这次可不是说说而已,执法单位更是绝无“妥协”,否则,执法跟不上严刑峻法,那一切可能就会变成“纸老虎”!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多么容易记住的标语啊,这不只是一种态度,也是一种爱,对生命的热爱,对家人的珍爱,要知道,酒驾可能导致别人伤亡,也一样会给自己带来伤害,甚至赔上性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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