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2名男子承认醉酒驾驶,被罚款3000令吉或监禁3年,驾驶执照吊销2年。
45岁承包商范国伟和55岁面贩陈伟鸿(人名皆译音),承认于上月31日晚上10时15分至11时零5分,在沙亚南大道和蕉赖路醉酒驾驶,推事布特里努希拉在他们认罪后作出上述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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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新社》报道,上述2人当时的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分别是189mg及195mg,超过80mg的标准。
他们被控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5A(1)条文,最高刑罚为罚款6000令吉和最高监禁12个月,试用期执照将被撤销。
控方阿都拉卡扎里警长说,由于他们是第2次犯下同样行为,他要求法庭判以应当刑罚,2名被告没有聘请律师,他们在求情时向法庭道歉,并要求轻判。
2人最后缴付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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