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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7:35pm 02/06/2020

对警员施暴罪成·导演判监13个月

作者: MARFIKA ADNAN HARIS FADZILAH

(八打灵再也2日讯)两年前对警方使用暴力及出言不逊的导演兼演员拿督法立卡米尔,今日在推事庭罪名成立,被判监禁13个月。

由于被告准备上诉,推事诺阿里芬同意上述刑罚暂缓执行,并且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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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事宣判被告法立(39岁)的使用暴力罪名刑罚为13个月,而对警察出言不逊则是4个月监禁,刑罚同期执行。

不过,被告之前因吸食大麻而被判9个月监禁的刑罚,则会与上述刑罚分开执行。

推事庭基于被告代表律师最终仍然无法挑起合理疑点,宣判被告罪名成立。

另外,法庭也宣判,由被告承担5000令吉堂费,若无法偿还则以6个月监禁代替。

被告是于2018年1月11日下午1时20分,在哥打白沙罗交警警局,对警员莫哈末尼占犯下使用暴力及出言不逊,触犯刑事法典第353(使用暴力)及警察法令第90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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