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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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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6:19pm 15/06/2020

港澳办:立法须具震慑力‧中央保留特殊案管辖权

作者: 蔡玉卿

(图:法新社)
(图:法新社)

(香港15日综合电)中国周四举行人大常委会会议,预计会通过新的《港版国安法》以解决香港为期多时的反政府示威活动,港澳办副主任邓中华周一表示,中央应会保留管辖权,在“极其特殊情况下”管辖危害国安案件。这是中国官方首次有北京官员清楚表态一旦新的国安法通过后,中央将会就一些国安案件有司法审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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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中华周一在深圳出席全国港澳研究会的《基本法》研讨会上,致辞时提及《港版国安法》,表示特区政府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负上主要责任,绝大部分的工作,包括执法及司法的工作,也应该和必须由特区政府和警察完成;但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中央政府应当保留管辖权,处理在港发生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但他强调中央实行管辖的案件“少之又少”,不会取代特区政府的责任,也不会影响香港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针对执法机构,邓中华续称,中央及特区政府均须设立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并强调中央在港设立相关机构,是落实全国人大提出的明确要求,中央对香港危害国家安全行为进行管辖“必须要有实际抓手”(实际事情),产生有效震慑,不能只是“喊喊口号”或“做个样子”。

邓中华称,《港版国安法》具不可挑战的权威和地位,任何香港本地法例都不会与其有抵触。

他续提到,今次立法不但要和内地国安法及反恐法等全国性法律衔接,并要兼顾香港的司法制度,并在法律根念、用词用语和立法方式需要兼顾香港社会的认受性。

他认为,虽然两地的法律和司法制度有较大差别,但内地的刑法制度和原则和香港的相差却不大,包括程序公正、无罪推定、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辩护权等,都可规定在立法中。

邓中华批评,在去年的修例风波中出现暴力事件,加上外部势力不断干预,对香港的社会、经济和民生均有影响;今次立法正是对症下药,对分裂、颠覆国家、恐怖活动和外部势力干预等作打击。

有鉴于反颠覆法经常被用来对付不满中国的异议分子,因此反对《港版国安法》的香港人包括许多西方国家担心,该新的法律会带来大陆式的政治压迫。他们也担心这会开始侵蚀香港成功地作为主要国际商业中心的基石的立法和司法自主权。

他强调,在维护国安问题上,只有一国之责,没有两制之别。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港区国安法”立法时,应明确中央在港执法的实权。有关法律符合《基本法》的初心,能够解决当务之急,确保香港长治久安,是香港长期繁荣穏定的“护身符”。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长徐泽同场会议上致辞时表示,《基本法》诚如已故领导人邓小平所言,是具有历史意义、国际意义的一部创造性的杰作,既然是创新和开创性事业,必然会在前进道路,遇到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他指,近年香港接连发生“种种乱象”,严重违背“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初心,严重动摇香港繁荣稳定的根基,也严重威胁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去年的修例风波经久未息,暴露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巨大漏洞,全国人大早前审议通过有关维护国安的决定,是贯彻落实去年四中全会决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中央履行《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宪制责任,是有效防控香港在国安面临突出风险的当务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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