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日讯)隆新高铁项目如果无法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重新启动,新加坡保留向马来西亚索赔的权利,而这包括展延期间,新加坡在6月1日至12月31日所承担的实际成本。
《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交通部昨天回答媒体询问,就大马国际贸易及工业部高级部长阿兹敏日前的发言,作出澄清。阿兹敏星期三称,大马不必为隆新高铁的延期作任何赔偿,因为这是新马两国的共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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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索赔展延期间成本
对此,新加坡交通部说,大马上个月底要求进一步展延隆新高铁,而新加坡秉持双边合作精神,同意最后一次延长期限,将项目延后7个月至12月31日。
“要对项目作出任何修改,都需有新加坡的同意,因此延长期限能让两国评估马来西亚提出的修改建议。”
但交通部强调,项目如果无法在12月31日之前重新启动,新加坡保留权利,向马来西亚索取这期间的实际成本。
全长350公里的隆新高铁原定2026年底投入运作。
新马早在2016年签署双边协议,全面推动高铁发展计划。但希望联盟政府在2018年执政后,与新加坡政府协议将计划搁置2年,大马当时为此须赔偿新加坡1500万新元(约4500万令吉)的延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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