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9日讯)卫生总监拿督诺希山说,所有从海外返马的大马公民、永久居民和被允许以公务为由入境的人士,都必须遵守《居家观察和监督令原则》(附件14b),在家中进行隔离14天。
他指出,在家中隔离的人士必须遵从所规定的条件,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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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从机场入境处到住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ii.若出现任何症状,必须联系临近的县卫生局;
iii.在观察和监督期必须戴上隔离手环;
iv.在隔离的第13天必须前往得到卫生部认可的诊疗所取得检验报告副本;
v.在隔离的最后一天,前往临近的县卫生办公室取得免隔离确认,以及脱下隔离手环。
他表示,卫生部非常认真看待《居家观察和监督令原则》(附件14b),任何违反这项原则的人士,都被视为抵触1988年传染病控制及预防法令(第342法令)第22条文。
“县卫生办公室与其他机构也授权对违反该原则的人士采取行动,他们将会被罚款或者监禁,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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