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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8:04pm 29/06/2020

疫情影响需呈充足文件‧公共工程可延114天

莫哈末索里翰:公共工程的承包商必须提呈充足文件和理由要求延期竣工。右起为廖彩彤和莫哈末沙烈。
莫哈末索里翰:公共工程的承包商必须提呈充足文件和理由要求延期竣工。右起为廖彩彤和莫哈末沙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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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29日讯)柔佛州公共工程、交通及基设委员会主席莫哈末索里翰指出,因冠病疫情影响的公共工程可以获得增加114天延期,惟相关承包商还需提呈充足文件和理由要求延期竣工。

他指出,行管令下的确为公共工程承包商带来一些问题,包括期间工人不得进入工地开工等,但他表示这并不能成为承包商拖延工程的借口,而不合理拖延公共工程的承包商仍会被罚款。

柔81路桥工程耗5800万

索里翰指出,截至目前,州内共有81项道路、桥发展工程,其中涉及411万令吉的55项工程还在策划阶段。

他指出,由联邦政府在州内展开的公共工程另计28项,包括3项已公开竞标、10项已完工,以及5项工程还在进行不等。

“至于州内的道路、桥公共工程,其中另有17项耗资总计2942万令吉的公共工程还在进行;另有9项耗资452万令吉的工程已完工。”

“以上81项公共工程共耗资58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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