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日讯)张韶涵与前东家青田经纪与福茂唱片的合约纠纷,昨高等法院更一审,判她须赔偿409万多台币(约59万令吉),张韶涵晚间在微博发文:“权利不是别人施舍的,是靠自己争取。”最后更以英文写:“I will fight for my rights!(我会为自己的权利而战)”疑以隔空回应,表达自己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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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一审判张韶涵仅须返还4万台币给青田,二审改判张要再赔63万台币,但最高法院撤销二审判决,高院更一审昨判张共须赔偿476万2716台币,金额大幅提高。张韶涵下午透过妹妹Connie表示:“我们对于判决结果感到意外,目前还没有收到法院判决书,无法得知判决理由,等收到判决书后,会和律师商议,不排除提出上诉。”晚间则亲自发声暗示会上诉。
张韶涵去年底推出时隔3年新专辑,原订今年进行《寓言》世界巡演,因冠病疫情影响,中国演出延后12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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