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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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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9:49pm 04/07/2020

52国与中港签引渡合作‧19国与港签移交逃犯协定

目前全球共52国与中国、香港其中之一签订已生效引渡机制,官方资料显示,除了加拿大,尚有英国、美国等共19国与香港签有引渡协定;也有39国与中国签有已生效的引渡协议。由于《港区国安法》针对的不止香港人,外国公民在外地的行为同样受法例规管,即外国人在香港以外触犯该法,只要踏入香港境内,即有可能被检控。外界因此忧心入境上述国家,恐面临“送中”风险。

根据香港律政司资料,香港目前与19个国家签定移交逃犯协定,包括加拿大、澳洲、捷克、芬兰、德国、印度、印尼、爱尔兰、韩国、马来西亚、荷兰、纽西兰、菲律宾、葡萄牙、新加坡、南非、斯里兰卡、英国和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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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逃犯协定主要针对刑事罪行,不包括政治罪行。协定规定,若属政治或军事性质法律罪行,又或因为种族、宗教、国籍和政治意见等而被检控者,不得移交。

香港大法律学院教授陈弘毅指出,中国刑法有“保护管辖”的概念,若外国公民在外国进行严重侵犯中国利益的犯罪行为,中国法院可实行域外管辖权。他说,外国法例也有同样概念,包括美国。

他另表示,根据国际间的规例,政治罪犯不会被引渡,除非涉事的外国人在中国或香港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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