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7日讯)48岁孟加拉籍男子今早被控拥有未经合法宰杀处理的113公斤牛骨,被判罚款2000令吉。
被告莫哈末比拉胡先,今早在新山推事庭面控时认罪。承审推事为诺阿芝安,主控官是莫哈末占比里。
ADVERTISEMENT
被告今早身穿白色汗杉和一件深色长裤,戴着口罩,在大马籍妻子陪同下出席面控。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2月16日早上9时30分,在士乃工业区迪沙依达曼花园一家杂货店非法拥有重达113公斤的牛骨,而此牛骨未经合法屠宰场处理。
被告因此触犯1953年动物法令之2009动物处理法(屠宰控制)之第5(3)条款,(与2013年修改的动物法令同读),并可在第17条款下被判刑。罪成者可被判处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
主控官在庭上基于非法屠宰牛只,将令食物安全链出现缺口,要求推事严惩被告,以警戒各方应遵循合法途径处理牛肉,以免带有口蹄疫病茵的牛肉流入市场。
被告在庭上向推事求情时说,他在杂货店工作,与妻子育有4名孩子,每月收入1500令吉,盼推事减轻刑罚。
推事最终判处被告罚款2000令吉。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