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在社交媒体上载影片,须在7天前申请准证”新闻流传开后,网民在社交媒体上纷纷留言挖苦,嘲讽政府“管太宽”。
挖出赛富丁上载不少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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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网民甚至挖出通讯及多媒体部长拿督赛富丁的社交帐号,指他也上载不少短片,并调侃:“有没有申请准证啊?”
基于1981年国家电影发展局法令规定,违反法令者可被判坐牢2年,或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推特用户Yoong@yoongkhean以模拟2名囚犯在监狱中的对话,调侃政府将因此“制造”很多囚犯。
“囚犯A:你为何入狱?
“囚犯B:在youtube上载结婚短片,没有获得FINAS准证,那你呢?
“囚犯A:我在IG上载孩子3岁生日短片,同样没有FINAS准证。”
赛富丁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中说,所有电影制作人、出版人或出品人,包括个人制作的影片,都必须在7天前,申请电影制作准证和拍摄认可信。
社运分子Tharma pillai调出赛富丁的社交帐号,指赛富丁也上载了很多短片,“我想问他的媒体团队,有申请FINAS准证吗?”
适逢7月22日砂拉越日,凭《Arena Cahaya》获颁20116年金马奖最佳原创电影歌曲奖的季小薇(Zee Avi)也在社媒上载自弹自唱州歌短片,“献给所有旅居海外的砂州子民。”
网民Aiman I. Abdullah“蹭热度”,转发她的短片,以调侃语气说:“抱歉,季小姐,但尊贵的部长说,你需要申请准证哦。”
他的留言引来本尊回应:“我查过了”,并附上一个甜笑表情包。
当今大马记者Zikri Kamarulzaman则在推特贴文调侃,更标注赛富丁,“亲爱的马来西亚人,技术上,大家都是罪犯啊(没有FINAS准证上载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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