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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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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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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0:24am 27/07/2020

购买拍卖公寓‧须承担前业主欠费?

作者: 郑碧娥

最近市场拍卖房产单位增多,小慧读者来信指出,她购买拍卖公寓面对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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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今年3月初,她成功标获一间公开拍卖的公寓,并付了10%首期钱,以及签署相关文件。

她指出:“当我取得相关文件后,就委托一名律师做贷款合约,就在进行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

律师告诉她前业主拖欠发展商不少管理与维修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在这之前,她未获告知要支付这些费用,因此,有一种被骗的感觉,请问应该怎么办?

另外,她在信中也提出以下问题:

(1)请问私人冻结令有甚么用途?

(2)如果前业主针对有关产业做了私人冻结令,是否就没办法解决问题?

(3)如果不偿还以上费用,而发展商迟迟不发出批准交易的信件,请问有可能拿回10%的首期钱吗?

答:投标购买拍卖房屋的消费者,可以事先查问前业主是否拖欠发展商大笔管理服务费;假如是,应该先谈好由银行承担,假如银行表示同意,再通过白纸黑字写清楚才投标,如果无法达致协议,最好不考虑,尽量不要涉及拍卖房屋的购买。

黄振原律师说,私人冻结令的作用是冻结有关地段的买卖,假如产业单位仍是总地契,发展商一般不批准冻结,只要是有关单位没有被冻结,买卖照样可以进行。

另外,假如不准备偿付前业主所拖欠的费用,发展商当然不会发出批准交易的信件,过了预定的期限,已付的10%首期钱将被没收,除非通过律师尝试提出延长交易期限。

还有可通过律师与银行、发展商洽谈,尝试努力能否豁免买方缴付前业主拖欠的费用,或者减半之类的安排,虽然说成功投标获得拍卖单位者本身大意、或缺乏购屋经验,可是,完全由买方承担,相信多数人会认为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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