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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37pm 27/07/2020

处理冠病疫情·陈泓缣:联邦与州政府之间不协调

(亚庇27日讯)民主行动党籍亚庇区国会议员陈泓缣在参与元首御词辩论中,提出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处理冠病疫情的管辖权限明显存有冲突。

也是沙巴民主行动党秘书的陈泓缣今日在一篇文告表示,他在本月22日在国会里提出了几个实例,显示联邦及州政府之间的不协调,最明显的例子是遏制冠病传染的强制性隔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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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巴州政府自今年2月8日起实施了疫情的强制性隔离政令,这比联邦政府还早了一个月,联邦政府是自3月18日开始实施全国性的行动管制令(MCO)并也实施强制性的隔离措施。”

陈泓缣指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处理冠病疫情的管辖权限明显存有冲突。
陈泓缣指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处理冠病疫情的管辖权限明显存有冲突。

陈泓缣说,他并不质疑强制性的隔离措施,但问题是针对于补贴是以不公平的分配方式,下放到不同的个人或团体。

“我们要厘清,为何在出发点相同的情况下,在酒店进行强制性隔离措施却存有双重标准?美其名是人们能在一个干净、安全及舒适的环境下接受隔离。”

他说,截至7月7日为止,联邦政府已拨款1亿零540万令吉作为酒店的强制性隔离措施的补贴,可是对于在马来西亚境内返回沙巴的本州隔离者,他们似乎没有分获一分钱的拨款补贴。

“根据联邦宪法,州政府无权管辖卫生事务(Health Matters),任何强制性的防疫隔离措施,都必须获得联邦政府批准。因此,我呼吁联邦政府补偿每日150令吉予那些在沙巴接受隔离的本地人,尽管这些人已缴付了隔离住宿费用。”

陈泓缣补充说,他在辩论也提及在行管令期间,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实施的政令不协调,甚至让人感到困扰与混淆。其中包括两人一车政令(4月29日宣布)及允准大部分商家重新开业政令(5月4日)。上述2项宣布,联邦政府的本意是在全国实施,但是有一些州属包括沙巴尚未做好准备,来实施联邦相对比较宽松的政令。

“联邦政府可以做光荣的事,在制订那些与州政府有关联的政令之前,至少能先咨询州政府的意见。特别是‘公共卫生’(Public Health)在联邦宪法被列在共同列表(Concurrent List)之下,目的是要让联邦政府及州政府一同工作,但遗憾的是我没有看见它如此。”

陈泓缣说,要使马来西亚联邦能真正成为诸学者如肯尼思爵士(Sir Kenneth Clinton)所阐释的联邦制,并打破马来西亚联邦政府中央权力的高度集中化,权力下放予州政府是必须要落实的。

他补充,可以下放给州政府的权力,包括卫生事务及灾难管理权限,无论自然灾害还是疫情爆发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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