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民政党对国盟政府宣布暂不废除1948年煽动法令感到失望,并坚决认为这项自殖民地时代保留至今的法律已经过时,应该由更符合现今国情及时代的新法律取代。
民政党副总秘书温蒂律师发表文告说,废除煽动法令一事已历经三朝,包括前朝国阵政府丶希盟政府及现在的国盟政府,仍无法成事。尤其是希盟在竞选宣言中承诺,一旦执政将废除煽动法令,但是直到希盟政府下台,仍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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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压制人民言论自由
“在这个资讯时代,大马已不需要有像煽动法令这样的法律来压制人民的言论自由,持有不同意见并不是一项罪行,我们应该拟定新的法律来取代煽动法令,例如前朝政府建议的国民和谐法令。”
她认为,政府通过拟定新的国民和谐法令,明文禁止任何人发表破坏种族和谐或歧视任何种族的言论,是更符合时宜的做法,而此举也可确保国家继续享有和平与和谐。
她建议政府如果要打击假新闻,可以成立一个监督媒体运作的媒体理事会,以纠正媒体的错误及加强媒体自我管制,并提升大马媒体领域的专业及自由,而不是以此做为保留煽动法令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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