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针对土团党青年团团长旺阿末法依沙认为应该分阶段废除多源流学校以达致国民团结,并指出有很多观点认同多源流学校抵触联邦宪法,行动方略联盟认为,此看法非常具误导性。
行动方略联盟发文告指出,虽然联邦宪法第152条文阐明国语为马来语,然而不应该忽略的是,此条文同时也阐明,(a) 不得禁止或阻止任何人(于任何官方用途之外)使用、教导或学习其他语言;且 (b) 本款无任何规定可妨碍联邦政府或州政府“维护其它族群语言的使用和学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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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条文赋予全马子民学习他们想学习的任何语言。更重要的是,它也确认联邦及州政府有义务保护及保持任何群体母语的使用及学习。”
文告强调,旺阿末法依沙也应该知道,接受母语教育的权利是被联合国广泛承认及推广的,如此基本的权利不能以国民团结之名而被牺牲。
“要达成国民团结,我们应该认真看待造成分裂的主因,即国内政治人物分而治之及利用族群及宗教以获得支持的伎俩。把多源流学校当成阻碍国民团结的绊脚石,是非常天真并旨在把焦点从根本的原因抽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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