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1日讯)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兼峇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说,今天针对他的两项新控状,毫无根据和充满政治动机,并且是非民选政府滥权的表现,以图在沙巴州选或全国大选前,抹黑和损害他的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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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峇眼国会议员服务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时说,有关举动,不管是试图影响他们在沙巴州选的准备工作,或是进行政治报复,或是要转移公众对现今非民选政府的许多争议和丑闻,这些都交由公众去揣测。
“令人失望的是,包括反贪会在内的相关部门,竟然允许自己被利用或滥用,在证据薄弱情况下,对我进行政治迫害。”
“另一方面,尽管面对无可辩驳的事实和确凿证据,但反贪会却未采取行动对付现有政府领袖。”
他说,今天两项新控状,再次与槟州政府于2013年颁布予CZBUCG集团的“两岸三通,一个槟城”的计划有关。
他说,CZBUCG集团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获得由槟州秘书和政府高级公务员组成的槟州招标委员会颁布合约。
他说,尽管他并非招标委员会成员,但他依然受到指控,符合当前“都是林冠英的错”的思想。
林冠英指出,尽管他曾5度到反贪会录供,但没有一个问题,是有关当局在他的银行户口或个人身上,发现相关报酬或贿款。
他质疑,既然当局无法证明我拥有贿款,这是否成为了其太太周玉清被控收取37万2000令吉的原因?
他说,这是一项荒谬的指控,因为他的太太是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这笔37万2000令吉,是她在两年内所收取到的法律顾问费用,而不是一次性付清的款项。
“当局应该是太过着急了,才会试图将我太太收取的法律顾问费,当成是我收到的贿款。”
另外林冠英说,针对他的指控有4个矛盾点。
“第一,当无法发现我拥有贿款,而我的太太也没有数亿的现金、昂贵的珠宝和数百个名牌手提袋时,何来贪污?”
他说,第二,当海底隧道计划是通过公开招标颁布合约,并由州政府官员、行政议会或相关专业技术委员会做决定,而非他个人决定时,何来贪污或滥权?
“第三,当支付给CZBUCG集团的费用,必须取得由公开招标方式委任的独立工程咨询公司的同意,及槟州政府官员的批准时,怎么贪污!”
他说,最后一点,是当CZBUCG集团在2019年公开否认贿赂任何槟州政府官员时,反贪会当时也证实了该公司和主席的清白,但如今换了政府,为什么又出现问题?
另外,他感谢大马人民支持“一人10令吉,与林冠英同在”筹款运动,使他们成功在一个星期内,筹获约400万令吉。
出席者包括林冠英的代表律师哥宾星、蓝卡巴星、雷尔、怡保东区国会议员黄家和、槟州行政议孙意志、州议员黄汉伟、卡斯杜丽、林秀琴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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