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亚南17日讯)旅游、艺术及文化部前部长拿督莫哈末丁可达比的机要秘书莫哈末赛夫拉,涉嫌利用职权收取10万6500令吉贿款,于今早被带上沙亚南地庭面对6项贪污控状,惟被告皆否认有罪。
不过,由于被告已于8月19日在吉隆坡地庭面对18项控状,且涉案的证人和行贿者都一样,沙亚南第一地庭法官罗兹拉批准此案移交至吉隆坡地庭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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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言之,此案于9月23日在吉隆坡地庭过堂时,需开新档号重读控状,以便能与早前已被提控的18项控状同审。
29岁的被告今日面对的6项控状,指他于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3月30日期间,在6个地区分别向两家公司合共收取10万6500令吉贿款,以作为答应让这两家公司取得相关招标项目的酬劳。
被告所有罪行都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条文下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罚款不少于贿赂金5倍数额,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之前18控状准20万保外
允豁免6控状保释金
主控官莫哈末阿斯拉副检察司于庭上表示,被告于8月19日在吉隆坡地庭已面对18项控状,承审法官当时裁定案件于本月23日过堂,并允许被告以20万令吉保外候审,同时需交出国际护照给法庭,直到案件下判为止,而且还需在每个月的第一周,向临近的反贪会报到。
“吉隆坡地庭的18项控状所涉及的证人,行贿者及被控的法令都一样,所以向沙亚南地庭申请将今日的案件,移交至吉隆坡地庭同审。”
他说,若沙亚南地庭允准此案移交至吉隆坡地庭同审,希望法官豁免此案的保释金;被告辩护律师尤努斯沙里夫表示赞同,希望沙亚南地庭允准。
法官罗兹拉听取双方陈述后,裁定将此案移交吉隆坡地庭同审,并豁免今日面对6项控状的保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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