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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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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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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9:00am 29/09/2020

石欣颖/手指不绿

作者: 石欣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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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绿手指。我一直知道这个事实。

刚买两天的向日葵居然要死了。小麦明明说过,向日葵是最好养活的花之一。伦敦夏季气温恰好,随便放养就可以。但我只眼见两天前还绿的叶尖发了黄,还黄的花瓣染上了干枯棕色。心想:没别的解释了,命里就缺绿手指。

Green fingers,念小学时默记过无数回的词组。拥有绿手指,意即擅长莳花弄草,在栽植方面颇具天赋和能力。也邂逅过那样的题目,在英语考卷中。“妈妈种的花都很漂亮,因为她有____?”

下方一串ABCD选项,各种颜色的fingers罗列眼前。红的黄的绿的蓝的,英文字母缭乱缤纷。那时只知道谨记并实践背诵过的重点,二话不说马上圈起green fingers。一道选择题的分数,轻易收入囊中。

从英语选择题毕业已经很多年,绿手指跃出考卷,活灵活现于现实。在社交媒体上常见博主们养花,分享的日常照片里总是夹杂几张盛放的色彩。真是鲜活,仿佛下一秒就要透出屏幕来渲染我园艺能力的苍白。

我是没有那份闲情又不舍得花那份闲钱的,兴致都被投掷在自认为更实际的吃吃喝喝上。经过超市的花架,群花争艳找存在感,每束每盆却直接被我心算系统自动换算。加加减减些许就是冷冻区一罐Judes海盐焦糖雪糕,或者出门再过几条街就能买到的一杯奶茶,还是两杯冰美式。花,又贵又难养又不能吃——多合理的借口,我毕竟不想承认自己的抠门和懒惰。

楼下邻居小麦,就和我大不同。

疫情初期,有一天在宿舍电梯偶遇。她刚从超市回来,右手拉着满满一小车粮食,左臂弯里抱一簇浅淡粉色。时局风雨缭乱之际雅好还能这么坚定不移,叫人旁观也惊异,在我好奇目光中她隔着口罩答,是芍药。翌日见她在微博更新照片,配文认真写道:长得太像芍药被我认错的人间富贵大牡丹。

尔后下楼到她的厨房作过几回客。餐桌角落摆放玻璃花瓶,里头主角不曾有重复,我识得的与叫不出名字的轮番登场。看她伺候瓶中花,赞叹康乃馨持久,抱怨绣球娇气,用镜头特写洋桔梗的温柔。沙发旁的矮茶几上搁着沥水篮,凋零的黄玫瑰被平铺得整整齐齐,在风干晾晒中美丽地衰落成干花。像一场蕴育出第二生命的厚葬。

往番茄火锅里涮着油面筋时听她絮絮谈及去年夏天到过的Mayfield薰衣草原。又在一次外出采购途中,见她对着路旁花圃里深深浅浅各种紫的碧冬茄移不开眼。才知道她酷爱紫色。玻璃瓶中频繁出演的紫,霎时有了原因。紫罗兰小巧,紫剑兰大气,粉紫色的雪香兰娇羞又清爽。拆下塑料包装或牛皮纸,剪去一小段花茎,插入兑了营养液的水中,她为自己造过那么多幕紫色幻梦。

绿色手指与爱花之心都很精益求精,Marks & Spencer和Waitrose批发的花种近来已无法叫她满足。那天她跑了一趟东伦敦,从哥伦比亚花市抱回3朵大得吓人的绣球。绣球花开无尽夏,深紫、浅绿、嫩粉,3大团盛夏的象征被她供养得小心翼翼,困难中甘之如饴。它们好娇气啊,才隔天就快不行了。她的嗔怪中我听不出扼腕,倒像是购入了美丽心事,同时签收甜蜜负担。

她不止一次提起阿姆斯特丹,散碎的叙事中我捕捉到各种依恋与情有独钟。那里的郁金香,12欧元就能买到50支。春节后她回到伦敦养过一束,风信子和水仙搭衬着紫色郁金香颇有意趣。超市里常有的橘红色品种也被她那架Canon相机记录过许多姿态,从含苞到盛放。我对着满屏娇妍忏悔,忆起两年半前我那盆的早夭。

爸妈不远千里来陪我同庆21岁生日时从Marks & Spencer买来的成年贺礼,怒放中被摆上窗台。窗帘却在清早赶着上课时忘了拉开。午后回到寝室,只留一地横尸遍野。脱水的花瓣和发黑的花芯落满窗台,绿叶一片耷拉,无声控诉受困窗帘与窗户之间,曝晒与闷热中撑不住的窒息。

作为辣手摧花的证据,那幅狼藉成就我此后数年阴影。惨案前夜那紫黄红交加的艳丽尤其扎眼,从此每次在滑铁卢地铁站的Marks & Spencer瞥见门边那拨新鲜到货的盆装郁金香,都心有戚戚。它们已故前辈的凄楚死状在我脑中来回放映,不瞑目地在讨说法。

真对不住,早知你们会因所托非人而命不久矣,我必会记得拉那一次窗帘(哦,或许应该直接劝爸妈换一份礼)。阿弥陀佛。

封城期间小麦用水种法种起香葱。我闲极无聊,有样学样。做菜时切下的葱根不消半日全都抽出好几公分嫩芽,连续3日长势喜人。头一次见到成长如此迅猛又能安然存活于我手下的植物,我沾沾自喜给小麦发去照片。她回复,水太多了。

历史终究要重复。经不住资历深厚的绿手指审判,盆中水在第四天毫无预警地开始发臭,泡坏的葱根逐渐转黑。它们的归宿只能是垃圾桶而非我五脏庙。我实现不了自给自足的青葱自由,Tesco继续从我这里赚走每一小捆50便士的香葱钱。

这瓶濒死的向日葵就是我最新重蹈的覆辙。在大学毕业典礼被迫延期的这年不愿错过夏天,买上一束向日葵,让小麦带上相机和长焦镜头,到校园各处摄下毕业照。前路向阳,把这6株美好祝愿带回宿舍后我兢兢业业将它们养起。向日葵很好养也会喝很多水的哦!我听着,自信答好。

叶黄花萎竟不过是两日间的事。我瞅着瓶中变化无几的水平线,慌张求绿手指诊断。小麦讶然——原来你不晓得要适时把茎剪短啊?捞出一看,底部还真泡得软烂变色了。病花当活花医,急忙忙剪去坏死组织。很可惜送医太晚错过治疗黄金期,只能苟延残喘,逃不过拯救无效的结局。眼睁睁见它们势不可挡地枯,我决定把这份噩耗掩于唇齿藏于岁月。

要是告诉了小麦她必然要咬牙心痛,如此命硬的花竟都经不起我糟蹋。

用心反而坏事,随便的都功成。想当年我倒也是辉煌过的。小学科学实验课的绿豆芽就种得极好,技术含量趋近于零,一把豆子扔在湿棉花上,爹不疼娘不爱也茁壮疯长。初中时在家后院杂草堆中挖过一棵叶片很好看的无名小苗,移到盆里扔在阳台上野生野长。任它烈阳晒狂风吹,硬生生从软茎嫩枝长成了粗壮的木质茎,满身是刺还开花结果。

4年前的夏天在伦敦邂逅那片开出高墙的山梅花,那以后我再不曾更深爱过哪一种花。Philadelphus,学名婉约绕齿,俗名也温柔:Mock Orange,仿橘。星星点点的雪白和清雅香气惊艳了我对5月开花的所有预想,只从没听说它们会被折入瓶中豢养。也许我喜欢的注定就困不住。高墙上的花是,向往的一生自由也是。

我没有绿手指。我已经习惯这个事实,我愿意安于这份缺失。总有些地方更适合在哪里跌倒就在那里躺下。

前天和小麦经过Covent Garden的一个小花摊。微雨之中,卖花的老爷爷在角落打盹,一摊子花在屋檐下躲得勉勉强强。最边上的银色小铁桶里疏疏几支活泼颜色,抓住我所有目光。

“哇你看,粉红色的雏菊,好可爱。”

“那买吗?”

不了,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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