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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9:19pm 18/09/2020

厂工涉非法放贷·不认罪 准3千保外

作者: 郑嘉伦
警方将被告(前排左二)带往芙蓉地庭面控。
警方将被告(前排左二)带往芙蓉地庭面控。

(芙蓉18日讯)一名20岁印裔厂工涉嫌非法放贷,今日在芙蓉第三地庭面控时不认罪,获准以3000令吉保外,并案展至10月19日过堂。

控状指被告尤葛斯瓦蓝于今年9月13日凌晨2时30分,在汝来Perdana组屋,干扰和威胁一名40岁的印裔借贷男子和家属,因而抵触1951年商业借贷法令第29(B)(1)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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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少过5万至250万令吉,或坐监3年,或两者兼施。

据案情显示,事主为特易购汝来分行员工,与妻子于今年3月初,在住家向被告借贷5000令吉。

借5千 要还8300

据案情显示,事主为特易购汝来分行员工,与妻子于今年3月初,在住家向被告借贷5000令吉。

被告借出现金,并与事主达成协议,长达6个月分期付款偿还,共需付8300令吉,事主基于无法偿还,向被告要求将偿还期延迟1个月。

而被告于今年9月13日凌晨2时30分,带有醉意到事主住家前指出,若事主无法如期偿还,将把屋内的财产作为替代。

被告在庭上表示不认罪,法官迪安娜批准被告以3000令吉保外。此案主控官为莫哈末菲雅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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