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1日讯)砂人民心愿协会主席兼律师黄锦河和一名国小4年级女学生的父亲,今日入禀高庭申请准许令,以针对石隆门某国小强制性让学生认识爪夷文书法的措施进行司法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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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订10月7审讯
法官亚历山大将案件订在10月7日进行审讯。
此案答辩人为教育部长及政府(总检察署)。申请人为黄锦河及柯罗斯。
据了解,教育部将国民型小学(华小和淡小)4年级的马来文科,在今年开始增设爪夷文书法单元,以栽培学生对爪夷文书法的兴趣与鉴赏能力。
黄锦河接受记者访问时表示,“Khat”(爪夷文书法)具有宗教含义,据他所知,仅有华小和淡小有机会让家长决定是否执行爪夷文书法单元,不过,国小却强制学生必须学习爪夷文书法。
指列马来文科目违宪
同时,他认为,爪夷文书法被列为马来文科目,已是违反宪法12(3)条文,影响学生的权利,尤其是非穆斯林学生。
他说,若非穆斯林学生能选择是否学习爪夷文书法,就不会造成问题。
来自比达友习俗协会(Persatuan Adat Asal Bidayuh)的代表阿林和米迪,也到法庭支持黄锦河的这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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