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23日讯)上市公司前主席黄贞森及另7人被控拥毒案,已认罪的5名缅甸籍及1名中国籍被告,今日在推事庭被判坐牢12个月,刑期从被捕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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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贞森及巫金贤不认罪
此案共有8名被告,除了6名外籍被告上次出庭时认罪,黄贞森(51岁)及本地男子巫金贤(33岁,译音)否认有罪要求审讯,推事庭法官阿查哈择定今日下判及进行案件管理。
黄贞森、巫金贤及中国籍被告王勇(译音)此前出庭时,虽获法官允准各以6000令吉保外候审,但他们都没有缴保,继续被关押在监狱扣留所。
黄贞森与巫金贤、王勇及5名缅甸籍男子昂素树、苏民昂、昂乔杜、旦造乌及屯也原本被控贩运毒品,不过在化验报告出炉后,控方修改控状为拥毒。
他们面对的共同控状,指他们于今年1月16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在北赖工业区ATTA环球集团有限公司右边的货仓拥有2.66克的冰毒(又名甲基苯丙胺,methamphetamine ),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2(2)条文,并可在该法令第12(3)条文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被定罪。若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是卡莱瓦南副检察司。巫金贤及王勇的辩护律师是章建丰,黄贞森的代表律师是丹斯里沙菲宜,沙菲宜今日由助手黄永康代表处理案件。
黄永康说,法官择定黄贞森及巫金贤的案件将于10月27日再进行案件管理,代表律师也会致函总检察长,要求重新探讨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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