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29日讯)西藏纪委监委周五通报称,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前党委委员、副厅长王锦河涉泄露国家秘密、非法持有弹药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自治区纪委监委将收缴王锦河的违法所得,并将其所涉问题和财物移交检方上诉。
通报显示,王锦河表里不一、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对抗审查,转移、隐藏证据;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在驻村工作期间擅自离岗;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项目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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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纪委监委认为,王的行为已构成涉嫌受贿犯罪、非法持有弹药犯罪,应予严肃处理。
资料显示,现年54岁的王锦河是河北张家口人,自1986年8月参加工作,曾担任自治区交通厅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副主任、党委副书记、主任、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等职位。他自今年4月3日涉严重违纪违法受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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