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一名拥有刑事前科的印裔青年,以急需给钱女友的理由持械抢劫,今日被控上吉隆坡地庭时俯首认罪,被判入狱3年及鞭笞1下。
现年24岁的迪班纳被控于2020年7月16日,约晚上10时7分,在吉隆坡金马区一间MY NEWS便利店,用刀子打劫一名孟加拉籍便利店收银员,抢走350令吉的现金,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92/397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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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罪成,可被监禁14年及罚款或鞭笞。
被告对控状俯首认罪,他以尚需照顾母亲及残疾的弟妹为由,希望推事从轻发落。
主控官努丽雅娜副检察司指被告拥有前科,曾有3次进出监狱(2次居銮;1次新山),显示他没有悔改之心,要求法官严惩被告。
她也说,被告不能以急需给女友钱的理由抢劫。
推事最终判决被告入狱3年及鞭打1下,服刑期从6月26日被逮捕开始算起。
此案主控官为努丽雅娜副检察司,被告没有委任代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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