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8日讯)2名男子在所驾驶的交通工具涉及意外后,意图避免被公司采取对付行动而向警方谎称意外详情报假案,最终遭警方揭发及援引法令展开调查。
新山斯里亚南警区副主任沙鲁安华发表文告指出,警方在昨日(7日)接获2名年龄分别为29岁及59岁的本地男子关于车祸意外的投报后,发现2名男子皆涉及向警方报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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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报意外时间地点
他披露,这2名男子被发现谎报意外时间、事发地点及意外起因,意图遮掩没有在意外发生后24小时内向警方投报,同时也企图遮盖驾驶疏忽造成意外发生的情况,以方便所属公司向保险公司索偿事项。
“在第一宗案件中,男子声称意外是于本月7日约中午12时在柔佛再也士罗加1路发生,并指当时是在路旁停车位停车时遭不知名的车辆撞及,但事实上该意外是于本月2日发生在柔佛再也罗斯美拉路。”
“至于第二宗案件,男子声称意外是于本月7日上午7时15分左右,在巴西古当刚沙路遭不知车牌号码的车辆撞及,但其实这宗车祸是与本月6日在依斯干达大道发生。”
他表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182条文向2名男子采取行动,一旦查证他们谎称报案内容,将面对长达6个月监禁、罚款最高可达2000令吉刑罚,或两者兼施。
他促请民众在涉及任何交通意外或罪案时,报案时必须如实向警方投报,警方将严正看待任何报假案的事件,因为一旦警方进行调查,必会查实所投报资料的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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