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rat kepada Yang Dipertua Dewan Rakyat berkenaan Usul Tidak Percaya terhada YAB Perdana Menteri bertarikh 25 September 2020. Disertakan juga surat jawapan dari YDP Dewan Rakyat. pic.twitter.com/enwZVVaU4i
— Tengku Razaleigh Hamzah – Official (@tengkurazaleigh) October 1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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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4日讯)昨日才入宫觐见国家元首的巫统话望生区国会议员东姑拉沙里曾致函国会下议院议长,促请下议院应该立即对首相丹斯里慕尤丁的不信任动议进行辩论,并作出表决。
他今日在推特发布本身在志期9月25日,致给国会下议院议长拿督阿兹哈哈伦的信中表示,慕尤丁已经两次拒绝这个不信任动议在国会获得辩论,这也意味着国会议员不能投票。
他也要阿兹哈保证,有关不信任动议能够在来临国会优先被辩论。
觐见元首之后公开致议长信
接近东姑拉沙里的消息人士对星洲日报指出,东姑拉沙里是在昨日觐见了陛下后,选择在今日公开这封信。
东姑拉沙里在信中表示:“基于数个宪法理由,包括政府在现任首相领导下的合法性,这个不信任动议非常重要。
“如果(不信任)动议获得大多数国会议员的支持,接下来符合宪法的结果就是禀报元首陛下。”
他强调,对首相的不信任动议如此重要的课题应该立即提呈至国会下议院,以便首相领导的政府可以在国会证实其正当性。
东姑拉沙里表示,自己是根据联邦宪法第62条款作出上述建议,此条文阐明,首相必须获得国会下议院的信任,这也是他成为首相的先决条件。
“没有下议院的信任,首相无权合法出任这个职位,避开这个事实是对宪法的欺骗及不良意图。”
促保证不信任动议提呈国会
他也说,议会常规内没有条文可以阻止不信任动议提呈国会,并需要迫切处理。
“带著敬意,我要求保证不信任动议将会在来临的国会会议提呈,作为主要处理的事务。”
东姑拉沙里还强调,自己提交这封信给议长,符合他宣誓成为国会议员时许下的誓言,即“我充分忠诚地履行我的职位,与此同时维护及捍卫宪法”。
“我希望在7天内得到一个满意的答案,因为我准备作出公开宣布,以维护及尊崇宪法,这符合我的誓言。
此外,我也将研究拿督拒绝优先处理这个事项,是否等同忽视宪法第43及62条款。”
前首相敦马哈廸曾在今年5月8日提呈对慕尤丁的不信任动议,并被时任下议院丹斯里莫哈末阿里夫接纳。
但有关动议最终并没有在5和7月的议会上辩论和表决。
指曾献议任国油顾问
“慕尤丁图政治贿赂我”
东姑拉沙里也告诉议长,慕尤丁曾献议他出任国油(Petronas)顾问,这个曾交由前首相担任的职位,对他形同“政治贿赂”。
他解释,自己拒绝了这个职位,因为宪法第48(1)(c)条款阐明,如果出任拥有收入的职位将丧失国会议员资格。
“这项条款是为了防止国会议员为了支持政府而投票,意味着政治贿赂。”
“政治贿赂导致我们的宪政民主面对严重的挑战,我担忧我们的宪政民主面对隐藏式的政治贿赂。”
东姑拉沙里指出,这样的政治贿赂难以被侦测。
国议员出任有收入职位违宪
“因此对政治贿赂的理解是重要的,宪法将担任有收入职位作为取消议员资格的目的,就是为了捍卫宪法及国会议员的廉正。”
“我以书面说明宪法信任及政治贿赂课题,是因为我担忧国会议员的宣誓不被理会,作为国会下议院议长,拿督(阿兹哈)也受限于职位宣誓和捍卫宪法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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