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5日讯)涉嫌吸毒及在大道驾驶时,导致一名海军人员丧命的巫裔女司机,今天在新山法庭遭提控时,对所抵触的交通法令罪名,俯首认罪,遭判监禁6年、罚款总数1万1300令吉,以及不得申请驾照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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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女司机的同龄未婚夫,由于是肇祸车辆的车主,他也在允许他人无照驾驶,以及未有车险及路税的条文下,被提控。
女被告是23岁的诺法丁,她今天分别在第三和第四推事庭面控,承审推事分别是苏哈拉和莎丽妮。
控状指她于10月10日早上约8时24分,在新山地不佬大道4公里处,行驶中及导致31岁巫裔男司机莫哈末里查丧命,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a)(在酒精或毒品影响的情况下驾驶导致无法控制交通工具)条文。
被告对上述罪状认罪,遭判决须监禁6年、罚款8000令吉,以及不可申请驾照6年。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须以额外6个月监禁取代。
此外,被告也在上述法令触犯第26(无照驾驶)条文、第15(路税逾期)条文,以及第90(无保险)条文罪名下认罪,分别罚款1500令吉、1000令吉和800令吉,罚款总额3300令吉。
若被告无法缴付这笔罚款,须额外分别以6个月、4个月和3个月监禁取代。
被告同时面对涉毒罪名。控状指被告在上述日期晚上7时30分,于新山南警区交警局,尿液遭检验出对安非他命和冰毒呈阳性反应,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滥用毒品)条文。
被告对毒品指控认罪,另外被判7个月监禁,出狱后的2年内仍须定期接受毒品尿检观察。
被告祈求死者家属原谅
被告求情减刑时表示,自己已承认犯了罪行,祈求死者家属原谅。
她说,本身需奉养双亲,且需照顾7岁和11岁的弟弟,希望推事减轻刑罚。
主控官阿米尔则要求推事以本案作为社会大众的警醒和警戒,因为死亡车祸带来的伤害与悲痛不亚于冠病病毒,而且被告涉及滥用毒品之际又酿成另一宗悲剧,造成死者家庭 失去幸福。
肇祸的被告于今早8时40分左右,乘坐警车由警方送往新山法庭,媒体一早也守候在现场捕捉画面。
被告下车后使用轮椅代步,身穿黑色连帽外套的她,全程低头回避摄影记者的镜头,不发一语。
这起车祸是于本月10日上午8时许,在新山地不佬大道发生,车祸导致当时驾驶另一辆轿车的31岁军人莫哈末里查受重伤,当场毙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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