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全国综合

|
发布: 3:05pm 22/10/2020

勒索谢富年500万案 · 谢泉勇无罪释放

(八打灵再也22日讯)向双威集团创办人兼主席丹斯里谢富年勒索总值500万令吉案件的一家公司董事谢泉勇,因总检察署没有继续审理此案而无罪释放。

谢泉勇的代表律师拿督哈兹扎向《马新社》说,推事庭在今年6月16日有鉴于辩方依据控方证人谢富年没有出庭供证而申请释放令,最后获得释放不等同无罪(DNAA)的裁定。

ADVERTISEMENT

他说,他们在今年8月4日致函予总检察署,申请释放谢泉勇和宣告他无罪,而其释放不等同无罪的身分,使他将来可受到提控。

“我们在10月7日收到总检察署的信函来确认申请方的理由,而总检察署对此感到满意而不继续提控谢泉勇。”

上述信函由总检察署起诉科一般犯罪和公共秩序负责人育赛尼签署,而育赛尼也证实上述宣判。

在2019年2月27日,谢泉勇(Cheah Chyuan Yong,38岁)被控涉嫌向也是谢富年基金会创办人的丹斯里谢富年进行勒索,并以吓唬意图谎称他将会公开一封来自大马反贪污委员会(SPRM)的信函,唆使对方给予一笔“费用”。

被告也怂恿谢富年把钱转交给名为马俊全(Beh Chun Chuan,译音)的人士,以及协助解决Sunway Leasing私人有限公司高达500万令吉的债务。被告被控于在2018年10月12日在双威金字塔购物中心,抵触刑事法典385条文(试图勒索以致令人陷入恐惧中)。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长达10年或鞭笞,或两者兼施。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