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5日讯)43岁新加坡公司董事使用绿色互惠通道(RGL)入境新山后,为了免去隔离14天,以100令吉贿赂移民局官员,结果遭大马反贪污委员会逮捕,这也是我国与新加坡政府落实有关通关措施后,首宗因贿赂被捕的案件。
根据柔佛州反贪污委员会的文告,该名华裔嫌犯是在昨日(24日)下午3时50分,于反贪会办公室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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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持有互惠绿色通道许可证,这项准证主要是方便持有人办理商业事务或重要事项,惟根据当局的规定,以RGL入境者必须在酒店隔离满14天。
文告指,该名私人公司董事为了免去14天隔离而企图贿赂官员,结果违法行径遭举报。
目前,柔州反贪会已援引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7(b)(企图贿赂)条文调查这起案件,在此条文下,凡被定罪者将被罚款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或监禁不超过20年。
今日上午9时左右,嫌犯也穿著反贪会的橙色扣留服被带往新山法庭申请延扣,较后获推事庭主簿官允准当局延扣嫌犯5天至10月29日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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