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Newsletter 活动
06/02/2011
蔡思洁.艺术家与工作
作者: admin

歌唱家陈容猝逝的消息,让人再次感叹生命的短暂与无常。萧总日前在一篇悼陈容的文中,提到了这位在国内名气响当当的歌唱家所面对的生活困窘,不禁让我想起了身边一些热爱艺术却又不得不向现实生活低头的朋友。

陈容老师曾感叹,得不到政府的资助,也无华人社团或商贾愿意全力赞助他们,一些华人团体甚至还要求他们不收酬劳地义演;这些人似乎都忘了,艺术家也要生活,表演虽是一项精神艺术,但同时也是艺术家讨生活的工具。

在我国,即使社会富裕了、生活水平提升了,艺术家的窘境却没有改善。就连陈容老师名气这么大的都找不到一个让他全心全意表演发挥的舞台,更何况许多默默无闻的年轻一辈。

为了养家活口,许多艺术家被迫另觅“正职”,例如教学、接商业个案或是找一份与艺术完全不相干的工作,艺术反而成了“副业”。本地有许多音乐艺术工作者与陈容老师一样,在表演、发表作品之余,还得靠私下教学生声乐、钢琴或带合唱团,四处奔波才能维持生活。

我们的社会对艺术的态度,还有一种奇怪的现象。我有个热爱摄影(纯手工冲洗的摄影艺术)的朋友,初返国时,曾接触国油艺廊,希望能有展出的机会,对方看了他的作品称许一番后,告诉他:“你的作品都以外国为主题,我们只展本地色彩的作品,下次你若有本地的作品,再来找我吧!”

似乎在我国,只有与马来西亚或马来传统艺术有关的才称得上艺术,本地艺术团体若要登上官方舞台或要争取官方的补助,必须具有“本地特色”。

在华社,情况也差不多。得到华团赞助的艺术活动,多只限于具有中华民族色彩的艺术;许多歌唱家开音乐会时,都必须安排一些听众耳熟能详的中文艺术歌曲或民歌,才会有“市场”。

但是,艺术岂是这么狭隘,只限于“马来色彩”及“华族色彩”?强调“本地色彩”,其实是限制本地创作的空间,艺术应是跨种族、跨宗教的,借用美国文化学家巴森的话“艺术是人类最高灵性表达,救赎邪恶痛苦的人生,艺术作品是对生命生活的批判”,它应包容各种“色彩”、各种元素及各种题材。

在我国,艺术处处受框限,甚至遭扭曲,也让许多从海外归国的艺术家郁郁不得志,没法尽情发挥,还要为三餐糊口奔波。什么时候,我们的社会才会珍视艺术家?什么时候,我们的社会才能开放胸怀,拥抱纯粹的艺术?

分享到:
热门话题:
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