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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6:54pm 12/11/2020

涉强奸未成年少女 · 2罗兴亚男被控 不认罪

作者: 张韦瑜

涉嫌强奸未成年少女的两名罗兴亚男子被带上安邦法庭面控。
涉嫌强奸未成年少女的两名罗兴亚男子被带上安邦法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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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打灵再也12日讯)两名罗兴亚男子包括一名17岁少年今日被控3项强奸一名未成年少女的罪名,两人分别在庭上表示不认罪,但不获准保释候审。

两名被告是于今早分别被押到安邦法庭,其中20岁的被告莫哈末卡林(20岁,工厂操作员)在地庭被控于去年9月和10月期间,在班登英达一间住家单位强奸一名15岁本地少女,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强奸)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处监禁最多20年以及鞭笞。

被告的代表律师科威德星以被告是家里的经济支柱,以及妻子怀着第三胎为由,向法官诺哈扎妮要求准许被告以低保释金保外,不过此案主控官S.桑吉达副检察司却基于不是大马公民的被告恐会弃保逃走,以及案件的严重性而反对被告被保外。

对此,科威德星指出,被告持有联合国难民证,与妻子育有2名分别4和1岁的孩子,因此不会弃保逃走;若法庭提出其他额外担保条件,他与被告没有异议。

不过,诺哈扎妮听过双方的理由后,决定不准被告保外,并择定下个月14日过堂。

与此同时,在少年法庭被控于今年8月凌晨2时,在上述住家单位强奸同一名少女的少年被告同样不认罪。

被告在没有代表律师,也没有担保人情况下没向推事诺麦占求请,诺麦占随后择定明年1月6日过堂此案。

另外,被告2名同党也将于明天同样在强奸罪名下被提控。

这起强奸案是于上个月31日下午5时30分,在班登英达商业花园被揭发。

去年初逃离儿童庇护中心的受害者被一名警官发现神色有异,漫无目的走在路上,上前询问才揭发她曾多次遭人强奸。

警方掌握情报后,隔天逮捕6名年龄介于16至25岁的外籍男子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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