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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峇株巴辖22日讯)峇株巴辖行动党新顺利花园支部主席沙兹万昨日就马华四加亭区会主席张有全以印有市议员职衔的印章替学生盖章签名事件前往报案,促请警方展开调查。
沙兹万与前行动党峇株巴辖市议员党鞭傅恿駺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根据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71条文的第11项,合格市议员人选必须签署证明接受职务,才可履行市议员职务。
沙兹万说,根据上述条文阐述,张有全至今还未宣誓就职,确实还不是合格的市议员,加上他并不符合见证人资格,却使用市议员印章替人盖章签名,促请警方调查此事。
“PTPTN的网站列明,具资格的见证人包括人民代议士、政府部门专业人士、法律执行者、太平局绅、校长及村长等,但不包括市议员。”
他表示,网站也声明,当局有权拒绝由非合格见证人签署的文件,因此张有全擅自盖章签署可能会连累该名学生的说法,并非危言耸听。
傅恿駺指出,张有全身为前市议员及资深地方领袖,应该懂得相关法律条例,否则没有资格作为地方政策决策者,建议马华撤换市议员人选。
“我们之所以提起这件事,只是想点出错误,希望他帮人前能搞清楚情况,没想到他非但不认错道歉,还企图以其他课题转移焦点,态度不可取。”
他说,马华柔州联委会、马华峇株巴辖区会及马华四加亭区会应慎重考虑,让年轻及懂得法律的人士担任市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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