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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摄影:范纯玮
(马六甲25日讯)亚罗牙也彭加兰旧火车路11间印度庙及神龛,本周一(23日)被土地及县属局以侵占政府地为由,下令业主一个月内拆除,令居民和负责人大感不解!
接获信件的有2间较大型的独立印度庙宇,其中一间1931年老庙是由房屋发展商所搬迁至此,剩余9间为民宅范围的神龛、亭子或小规模庙宇。
有关11间庙及神龛是在周一被当局贴上公函,内容大意是有关建筑抵触了1965年国家土地法典第425(1)条文,故当局劝告拥有人清空及搬走财物,否则当局会援引第426(A)条文赋予的执法权力,包括随时接管或摧毁建筑、种植物或任何财物。
信里也阐明,若证实违反第425(1)条文,拥有人将罚款最高25万令吉,或被控告上庭,最高罚款50万令吉,或判处监禁不超过5年。
沙米纳登:获允耕种畜牧也有缴地税
行动党牙力州议员沙米纳登今日会见印度庙负责人及居民后向记者表示,当地约有38户居民,大部分都是印裔同胞,1972年开始获政府允许耕种及畜牧,也有缴付地税,1991年更获准兴建民宅,所以不存在侵占政府地之说。
“民间有各自宗教信仰,自然地,印裔居民们在院子范围内兴建神龛或小庙,作为膜拜用途。”
他指出,2012年州政府准备分割地段让原有居民购买,居民也亦缴付350令吉给当局测量土地及制作图测,有关手续已经展开,惟至今还没有完成,不料现在接获拆除庙宇指令,令大家措手不及。
他说,当局只针对拆除宗教建筑,民宅或农耕用途地段不受影响,但这对还在等待政府批准购买家园土地的居民来说,是非常震惊的消息。
应与居民商讨才采取行动
他表示,据了解,当局是基于在不大的面积中,竟建有两间大型印度庙宇而采取行动,但其中一间设于2006年的大庙原建在对面圜丘,因为让路给邻近房屋发展,由发展商搬迁至此及重建,这是时任文庙州议员协调的结果。
“我们认为,当局应该先与居民们商讨,了解是否有接获投诉或其他要改进之处,若证实违反条例了,当局才采取行动。”
沙米表示,已通过whatsapp向甲州首席部长反应,对方暂时还没有回复,他会先与地方官员跟进,再进一步与首长见面;同时,也希望当局发出白纸黑字,取消有关指令。
同时,他要求州政府专注及迅速解决当地的土地分割问题,与居民商讨地段并分发地契,别专注在民间宗教或膜拜场所事项,尤其在冠病疫情期间。
“这里一年至少发生两次水灾,但地段一天没有分割出来,居民都不敢花钱来维修家园,所以只好常年承受水灾的压力和损失。”
他指出,第一段位于榴梿洞葛的土地分割已完成,旧火车路属于第二阶段,牙力地段则在处理中。
“我们不要政治化课题,只希望帮助人民解决问题。”
刘志俍:一纸令下要拆庙宇 不合理
行动党哥打拉沙马那州议员刘志俍到场支持,他说,非常关注此课题,之前也与格西当州议员谢守钦来关心居民,因为这是攸关民生的议题。
“当局不应该任由官员作威作福,一纸令下要居民拆除庙宇,包括住家神龛,这是不合理的。”
无论如何,他说,将与民为本,站在居民这边给予他们合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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