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拉央26日讯)5名缅甸公民今日在士拉央推事承认在有条件行动管制令期间,在没有提交跨县信函的情况下于屠妖节第二日乘坐车辆出席节庆,因此触犯2020年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指令(本地传染地区宣布)的罪行。
这5名缅甸公民分别是47岁山偶、52岁山敦、40岁敏图拉、38岁苏易偶及26岁苏易,作为接传票人的他们于2020年11月15日凌晨1时20分,在万挠收费站进行上述行为,触犯了2020年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指令(本地传染地区宣布)第10条文,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将罚款最高1000令吉或监禁最高6个月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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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汽车喷漆的山偶和接电线的山敦向推事诺哈菲扎表示,他们跨县是因为要出席节庆,遭推事判处1000令吉罚款,而他们未缴交罚款的话就需监禁1个月。
敏图拉则承认使用逾期签证逗留马来西亚的罪状,苏易偶和岁苏易也承认没有任何有效的通行文件居留我国的罪状,触犯了1959/63年(2002年修改)移民局法令第15(1)(C)条文和第6(1)(C)条文。
推事不允许上述3人保外候审,择定在2021年1月18日进行判刑。
律师指5人没能力缴罚款
副检察司诺因丹向推事要求施加适当的惩罚,因为禁止跨县的禁令已在社交媒体上宣布,他们没有理由不知道这个指令,但接传票人的代表律师阿占阿都拉要求最低的罚款,因为山偶和山顿没能力支付高额罚款。
“山偶和山顿需要养家,且他们对这项罪行表达歉意,并作出承诺不重犯错误,而其余3人则没有能力偿还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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