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29日讯)吉打“印度西瓦甘加”(Sivagangga)冠病感染群零号确诊者尼查,面对那坡居民和商家向他索偿150万令吉诉讼案,亚罗士打高庭谕令其代表律师,必须在12月21日前呈自辩陈述书,否则法庭有权单方面宣判原诉者胜诉。
尼查於8月13日因违反4项居家隔离令,他认罪後被判监禁5个月(2021年1月期满)及罚款1万2000令吉。但已完全康复的他,上周二(24日)获准提早两个月出狱(假释)。
他目前住在那坡扁担饭店楼上的住家,该店则没有营业。
古邦巴素县那坡区逾200名居民商家及5个非政府组织,於今年8月19日入禀法庭提出民事诉讼,向57岁的扁担饭店业者尼查索偿150万令吉,并申请庭令阻对方在案件下判前不准离开那坡或返回印度。
这也是全国首宗冠病疫区居民提呈的民事诉讼案。代表原诉者入禀法庭提出诉讼者为吉州消费人协会(CAKE)和Zunun&Co律师楼。
代表原诉者的律师莫哈末祖努今早在法庭向媒体说,尼查的辩护律师於10月26日发信给他,指将代表尼查出庭辩护,但直至今天期限届满,对方仍未向法庭提呈自辩陈述书。
他说,对方律师要求再给予宽限,并於今日获法庭允许延长期限至12月21日,若对方律师在这限期内仍无法采取任何行动,那他将代表原诉方向法庭提出辩方放弃自辩。
吉打消费人协会秘书莫哈末尤斯里查说,若上述情况出现,法庭有权针对单方向的诉讼下判,即原诉方在这次诉讼案中取得胜利。
他也在当地居民告知下,得知尼查已出狱,并回到那坡居住。
新闻背景:
尼查因违反居家令,造成冠病扩散,酿成“印度西瓦甘加”(Sivagangga)感染群扩散到吉州丶玻州和槟城的6个县,共有45人受感染。
该感染群也让吉打2个县的4个区及玻州2个甘榜区落实为期28天的针对性加强行管令。
卫生局於8月13日提控尼查,他面对4项罪名皆认罪,被罚款1万2000令吉和监禁5个月。
随後,受行管令影响的居民和商家逾200人及5个非政府组织,即RTC商家理事会丶那坡青年企业俱乐部丶那坡小型企业与小贩公会,以及那坡居民协会入禀法庭,向尼查索偿。
起诉者索取5种类赔偿,分别是一般损害丶严重损害丶惩罚性丶名义和附加赔偿,总额约15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