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开讲:黄康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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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2020年即将步入尾声,也意味我们即将迎来2021年的跨年倒数。在跨年倒数期间,很多人都会到旅游景点区参与跨年倒数庆典。
然而今年2020年,我们遇到冠病疫情来袭,导致许多旅游景区的跨年倒数活动被迫取消。就在前几天,我看到一则报道,内容是为了配合国家安全理事会制定的防疫程序,国内尤其是雪隆多个重要旅游区决定不举办任何会引起群聚的庆典活动,其中隆市的热门景点,更是历史性首次在圣诞节独缺大型庆典,元旦也不举办跨年倒数庆典活动。这也是吉隆坡有史以来最“平静” 的一年。
然而,也有民众会希望不要“白白”度过跨年,而私下进行跨年倒数活动。
为了庆祝跨年倒数活动,民众准备好了鞭炮烟花等等,就在等待跨年倒数。然而民众过度的大肆庆祝,过度的噪音也将导致一种滋扰(Nuisance),带给家人甚至邻居不便。
根据马来西亚法令,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滋扰也能够构成一项刑事犯罪。
一旦过度的噪音让人忍无可忍,对方是可以到邻近的警察局或者通过大马皇家警察官方网站报警。
如果在没有任何准证之下抓到放炮,一旦查证,警方可以援引1995年轻微犯罪法令第13(1)条文调查相关案件。
在相关条文下,即使只是播放音乐,只要是会给附近居民带来困扰或者不便,那么就被视为“过度制造噪音“。
根据1995年轻微犯罪法令下第3条文,一旦罪成,过度制造噪音的民众将面临不超过100令吉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1个月。
如果大家真的想要放炮,是可以考虑放已经有政府准证的炮,例如poppop。值得注意的是,只要是在附近的道路、公共场所或营业场所制造噪音,也一样会受到法律对付。
若事态严重,邻居长时间做出不合理的干扰行为,并且严重干扰他人享用土地的权益,那么受害人是有权利以私人妨碍罪起诉对方。
虽然类似案件无需证明导致任何伤害,但受害者是必须证明被告的滋扰确实影响他的生活。
值得一提的是,售卖烟花炮竹摊贩也会受到法律的对付。根据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条文,警方可以逮捕烟花炮竹摊贩进行调查。惟当警方提呈完整报告予副检察司时,却是由后者来决定要否提控;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将可判罚款1万令吉及监禁7年。
在这里,我建议大家可以尝试先和对方沟通,好好协商。而被延长有条件行动管制令地区的居民也要继续遵守一切注意事项。
在这里预祝大家新年快乐,希望来年一切平安,冠病疫情早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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