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2日讯)一名军衔为中校的高级军官5年前涉嫌收取非法活动分子11万4000令吉支票,抵触2001年反击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非法活动4(1)(b)条文,今日被控上怡保反贪污法庭。
被告不认罪,反贪会检控官努鲁瓦希达副检察司要求法官英蒂拉将案件转移到吉隆坡地庭,与被告去年11月23日被控一宗失信案(刑事法典409条文)一起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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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58岁的被告阿兹曼涉嫌于2016年10月25日,在美罗民众礼堂路联昌银行收取一名41岁男子莫哈末阿卡由马来亚银行发出的11万4000令吉支票,而这笔资金是非法活动所得。
因此,被告抵触2001年反击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非法活动4(1)(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的4(1)条文下被定罪。一旦罪成,被告可被监禁不超过15年和被罚款不少于所收款额的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聆听了控状后不认罪,检控官建议让被告沿用去年被控失信案的8万令吉保释金,以保释出外,被告辩护律师莫哈末阿米尔则指出,辩方此前已和反贪委会就今日的保释金一事达成了协议。
法官聆听控辩双方的要求及协议后,允许被告沿用此前案件的保释金保释候审,并同意将此案移至吉隆坡地庭,与被告的失信案一起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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