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静慧/报道
(吉隆坡15日讯)疑不满被顾客劝说放低声量而在火锅店打人的华裔拿督和其友人今早被警方押往法庭申请延扣,但有网民对两人没有穿扣留服提出疑问,是否有获特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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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师王家乐向本报表示,一般上,属于警方调查阶段,还未被提控的嫌犯,被带上庭时,会穿上橙色的扣留服;而紫色扣留服,一般是被控及正在受审没有被保释的被告。
他说,因此一般上被带上法庭申请延扣的嫌犯,都是穿上相关警局提供的橙色扣留服。“至于穿便服的情况,有可能的情况是,来不及安排,又或者是警局不够衣服,衣服来不及清洗,有时则是可能没有了尺码。”
他认为,涉案拿督与友人可能是因为以上提到的情况而没有换上橙色拘留服并不是因为嫌犯有任何特殊的身份。
律师陈月慧:不赞成延扣
此外,执业律师陈月慧受访时表示,其实她个人是不赞成延扣的,尤其是在这冠病疫情高风险的时候。
她说,除非这两名嫌犯可能会妨碍或威胁被害人及警察的调查,或者是他们两人会逃避法律的责任。
“如果警察已经录好口供了,剩下来的工作是可能是行政方面的(Administrative) ,如需要调取闭路电视画面,或者是找拍摄那一段视频的人,或者是请示副检察司是否要提控等。”
她认为,其实是不需要廷扣嫌犯,除非有以上的两个可能性。
她也说,警察可以让嫌犯口头保释(jamin polis/jamin mulut), 不需要增加警局扣留所的负担。
“待调查工作做完了,可以提控嫌犯时,直接要嫌犯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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