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沙烈阿巴斯(Tun Salleh Abas)感染冠病两天之后,宣告不治,享年91。
年轻一代,甚至中年代,或许不知敦沙烈是何许人也。然而,见证过80年代大马“司法风暴”的人们,不会忘记敦沙烈,也不能忘却马哈迪公然践踏司法的那段耻辱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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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的巫统党选,马哈迪与东姑拉沙里竞选党主席,最终马哈迪以微差取胜。
党选的结果充满争议,一些代表的投票资格被置疑,结果带上法庭。高庭法官哈仑哈欣宣判巫统为“不合法组织”。
马哈迪对法院进行反击,在国会动议撤除法院的“联邦司法权”,把重大的司法权收归政府所有。
这时,身为最高法院院长的敦沙烈,挺身而出,发声捍卫司法独立,并和20位大法官签署密函,呈交国家元首和各州苏丹。
马哈迪被法官们的举动激怒。他把涉及的法官调职,并且召见敦沙烈,要他辞职。接着,政府成立特别仲裁委员会,准备弹劾敦沙烈。
敦沙烈反对仲裁委员会的阵容,因为其中两名委员是资浅法官,另两名外国成员不具代表性。他要求由退休的最高法院院长来审理,同时必须公开审讯。
但是,这些要求被驳回。敦沙烈要求最高法院介入,马哈迪反将一军,劝告元首中止5名最高法院法官的职权。
敦沙烈最终被仲裁委员会判决罪名成立,遭到革职。声援他的法官也遭到对付。
大马的体制,原本应该是三权分立。行政、立法、司法3个支柱,相互监督,互相制衡,建构起民主法治的根基。
然而,马哈迪和敦沙烈的交战,也是行政权力和司法权力的对垒。马哈迪凭着首相的庞大权力,并挟着国会支持力量,对司法展开猛攻。
他成功把“不听话”的敦沙烈和大法官们革职,形同摧毁了司法界的城堡;他削弱法院地位,打击司法权,并安排资浅和“听话”的法官上位。
一连串的摧残打击之下,大马司法权有如江水东流,一去不复还。大马的三权分立也严重倾斜,行政独大,为所欲为,不受控制。
已故的另一位最高法院院长,也是大马最受尊重的大法官──敦苏菲安(Tun Mohamed Suffian,敦沙烈的前任),曾经哀叹司法风暴之后的景况,他写道:
“参与推倒自己上级的法官,获得升级的犒赏;没有参与的法官,被塞住嘴巴不能发声。法官们陷入恐慌,不知所措,他们之间不敢和对方说话。
“当中,也有法官坚持尊严和独立,不言妥协;但是,在人民眼中,司法已经无法被信任。当人们问及我的感想,我通常会说,我不愿意被当今的法官所审讯,特别是如果我无罪的话。”
司法风暴过了30年,大马司法独立的地位是否有所改善?
如果有一些进步,那也像是一个曾经被重伤断肢的病人,即使保全了性命,但身体已经残缺,失去许多官能,不复当年。
敦苏菲安语重心长的总结:“在司法受到摧残时,那些袖手旁观,没有挺身而出的人们,最终得到他们应有的司法;在暴君之前,失去了保护。”
对了,必须提一下。第14届大选之前,有人问马哈迪,他对当年借由“司法风暴”将敦沙烈革职,有什么感想?
马哈迪回答说:“不关我的事,那是总检察长借用我的名字,在国家元首御令之下的行动。”
凭吊敦沙烈,哀悼司法独立之时,只能仰天长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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