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9日讯)申请工资补贴计划3.0(PSU 3.0)的雇主,必须保留工资4000令吉及以下的员工,在与员工讨论后,雇主可以减少他们的工作时数或减薪。
工资补贴计划3.0(PSU 3.0)常见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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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旅游业和零售业
·现有的申请者再获多3个月补贴,限500名员工
·新的申请者可获6个月补贴,限500名员工
·申请期限:1月至6月30日
二、行管令(MCO)州属的所有领域
·限500名员工
·可获一个月补贴
·申请期限:1月至6月30日
三、申请资格
·75名员工或以下,可以申请75人的补贴
·76名员工至200名员工,可以申请200人的补贴
·200名员工或以上,可以申请500人75名员工或以下,可以申请75人补贴
·与2019年还未实施MCO前的时期相比,2020/2021年销售量下滑30%或以上或者月入减少30%
·雇主和员工必须于今年1月1日前已经向社险机构(PERKESO)登记或投保
·雇主于今年1月1日前已向公司委员会(SSM)或地方政府注册
·员工的工资4000令吉及以下
·申请的雇主必须保留他们工资4000令吉及以下的员工
·雇主与员工讨论后可以减少工作时数或减薪
·雇主可以通过网站prihatin.perkeso.gov.my申请
四、不符合资格的申请者
·今年1月1日之前,没有向社险机构(PERKESO)登记或投保的雇主和员工
·今年1月1日之前,没有向公司委员会(SSM)或地方政府注册的雇主
·还未向内陆税收局登记的雇主
·并非旅游业和零售业的领域,除了那些MCO地区的雇主
·员工工资超过4000令吉
·已经被停职的员工
·正在领取职业振兴计划(Penjana Kerjaya)的员工
·联邦政府及州政府的公务员、法定机构员工、地方政府公务员及自雇人士(没有雇主)
·外劳和外派人员
·申请了PSU 3.0获批后退出的雇主
五、申请所需文件
·员工名单
·雇主银行户头(银行结单前页副本即可)
·银行商业注册号码(BRN)
·SSM/ROS/ROB/PBT等其他机构的注册副本
·PSU 3.0申报声明(Akuan Pengisytiharan )
六、何谓BRN?
·商业注册号码资料是雇主为公司开设银行户头时注册的商业号码。
·需要向本身银行确认正确无误的BRN。
·雇主需要从prihatin.perkeso.gov.my下截BRN表格和填写,完成填报后上载表格。
·需要银行和公司的BRN资料,以便当局电子转账(EFT)方式直接汇款进入雇主的户头。
·BRN将会造成补贴延迟支付
七、何谓PSU3.0申报声明?
·雇主以书写方式证明或声明所提供的资料属实,无论企业规模大小,所有雇主必须填写该表格。
八、为何薪金超过4000令吉以上的员工不符合资格申请,即使每月有向社险机构缴纳保费?
·工资补贴计划旨在通过关怀人民振兴经济配套协助受到冠病疫情影响的雇主,以维持营运和保留员工。这计划也是为了协助工资4000令吉以下的员工或B40群体。
九、现有接受工资补贴的雇主
·需要浏览prihatin.perkeso.gov.my网站提出PSU 3.0申请。
·一旦获得批准,雇主不需要提出新的申请以索取后续补助。不过,如果任何业务动态或符合资格的员工人数有所变动,雇主需要通过prihatin.perkeso.gov.my更新资料。
·若员工名单上出现变动(增加或减少),雇主最迟需要在该月份的15日提交有关变动。如果申请出现不正确的资料,如本地员工数量与社险(Portal ASSIST)的资料不一,或含外籍员工名单的申请,有关申请将被询问以采取进一步行动。·雇主也需填写本地员工的正确资料,以免延迟处理申请的情况。社险有权拒绝任何资料不符的申请,并对填写假资料的雇主采取法律行动。
十、何谓4000令吉及以下?
·在PSU申请下,4000令吉以下的工资将根据1969年雇主社会安全法令定义,即所有给予员工的金钱酬劳,如底薪、超时工作、佣金;年假、病假、产假、休假、公假期间支付的费用,或奖励、表现良好、生活开销津贴等及服务费,薪金上限为4000令吉。
十一、其他情况
欲申请PSU 3.0的雇主必须在2021年1月1日前已在社险或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地方政府等专业机构下注册,以及至少有1名员工。
有资格申请者:
·雇主1月1日前就已跟社险注册,员工必须是1月1日前就已经开始在雇主名下工作。
·在2020年12月就已经获得PSU 2.0批准的雇主。
·早前不获批准却符合资格的雇主可以提呈新的申请。
·雇主之前通过申请,但部分2020年4月1日或9月1日后才注册的员工被拒,雇主可再次提出申请。
十二、雇主如何证明收入或营业额减少30%或以上
(已通过PSU 2.0申请的雇主无需再提供证明)
·月份/年份 营业额/收入
2019年12月 10万令吉
2020年12月 6万9500令吉
2020年1月 12万令吉
2021年1月 7万8000令吉
十三、若有雇员自愿停职并曾获得工资补贴计划、工资补贴计划2.0及工资补贴3.0,雇主是否需要提呈新申请?
·不需要,雇主不需要提呈新申请,雇主需依据资格,最迟需要在该月份的15日透过prihatin.perkeso.gov.my网站系统更新员工名单。雇主若没有报告有关变化可被采取法律行动。
十四、若参与工资补贴计划的雇主没有支付员工薪水、扣薪、指示员工申请无薪假或让员工停职,员工可以采取什么行动?
·员工可以在社险机构网站 https://www.myfuturejobs.gov.my查询已获批准得到工资补贴计划的雇主名单。
·员工也可到https://eaduansip.perkeso.gov.my网站,针对工资补贴计划3.0作出投诉。
·任何工资补贴计划3.0外的劳工问题,员工可拨打03-8890 3404或03 -8886 2409向劳工局查询,或电邮至[email protected]
十五、在接获PSU、PSU 2.0及PSU 3.0后,若接获员工投诉有关员工薪水支付及停职事宜,社险机构能采取什么行动?
·社险机构有权终止付款及向雇主索回已支付的款项,并对不符合资格的雇主采取法律行动。
十六、我的公司雇用本地及向社险机构注册的外籍员工,外籍员工的人数能否不被算入员工人数内?
·不可以,雇主必须申报雇员总数,包括外籍员工。
十七、申请PSU3.0方面,雇主或公司拥有人包括在企业规模规定的人数内吗?
·不包括
十八、雇主如何得知PSU3.0申请是否被接获、批准或拒绝?
·雇主在prihatin.perkeso.gov.my网站填妥申请资料后将获得参考号码,可使用该号码查询申请状况。
·被批准获得PSU的雇主名单,包括获批的员工人数也将会上传至社险机构网站https://www.myfuturejobs.gov.my
十九、雇主获得PSU援助后,是否需要缴付社险机构及就业保险计划(SIP)保费?
·是,雇主必须依据法令规定缴付。
二十、雇主是否被允许使用所接获的部分PSU援助金,为雇主缴付社险机构及SIP保费?
·雇主不可以使用PSU及PSU3.0的部分援助金,以支付雇员的社险机构及SIP保费。
二十一、雇主是否需要为获得PSU、PSU2.0及PSU3.0但却受指示领无薪假的员工支付社险机构及SIP保费?
·是,雇主接获PSU后,必须如常缴付社险机构及SIP保费。
二十二、PSU付款是根据该雇主的代码数量(bilangan kod )或仅向雇主支付?
·依据雇主向执法单位如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社团注册局(ROS)/专业、科学或技术服务执法单位/商业执照的注册,向雇主支付PSU,不是根据有关企业分行的雇主代码数量。
·来自多个不同雇主代码,但只有一个SSM/ROS/ROB/专业、科学或技术服务执法单位/商业执照的申请,将被视为一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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