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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5:54pm 27/01/2021

涉贿面对144控状 | 巡逻水警不认罪

作者: 黄丹芳
被告被带到法庭时,以手遮掩眼睛。
被告被带到法庭时,以手遮掩眼睛。

(怡保27日讯)随着昨日在怡保地庭面对43项控状,一名60岁的巡逻水警今日在怡保反贪污法庭,因涉嫌收取贿赂金而面对另101项控状。

除了101项控状,被告也面对101项交替控状。无论如何,被告今日在法官英迪拉面前表示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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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被告祖百里被控于2016至2019年之间,身为大马皇家警察部队伍长阶级实兆远甘榜亚齐码头巡逻船队长,接受7人的贿赂金,以便不向这7人的渔船采取行动,因此触犯反贪污法令第17(a)条文(身为公务员接受贿款)。

被告在上述期间被指收取了总共24万3040令吉,也即是每次收取介于7285令吉至12万3390令吉的贿赂金。

这也意味着被告于昨日和今日总共面对144项控状,并涉及38万9390令吉。

一旦罪成,被告将面对监禁不超过20年及罚款不少于5倍该非法收益的罚款或1万令吉罚款,或视何者为高。

同时,在交替控状下,被告触犯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4.8万保外 3月31日过堂

法官今日允许被告以4万8000令吉保释金保外,并择定案件于3月31日过堂。

这宗案件的副检查司是鲁努华希达,被告的代表律师是莫哈末里扎法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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