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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8:30pm 06/02/2021

雇穆徒售酒 有罪·超市遭宗教局告诫

(山打根6日讯)某超市因安排两名穆斯林员工在售卖酒类部门工作,被伊斯兰教事务局官员上门告诫。

山打根伊斯兰教事务局在脸书专页发消息指出,日前接获民众投诉后,该局昨日立即派出3名官员展开检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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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下午1时30分开始至下午5时,该局官员分别检查位于英达镇、兴隆市及市区一共3间超市。

山打根伊斯兰教事务局官员针对民众投诉超市安排穆斯林员工卖酒展开调查。
山打根伊斯兰教事务局官员针对民众投诉超市安排穆斯林员工卖酒展开调查。

当局发现总共有两名穆斯林员工,在超市内的售卖酒饮部门分别担任接待员及收银员。

官员向有关超市管理层发出告诫信,提醒勿让穆斯林员工负责酒类部门的工作,并向管理层解释1995年伊斯兰刑事罪行法令第57条文的内容。

有关条文阐明,若穆斯林涉及制作、出售、赠予、展销、收藏或购买能喝醉的含酒精类饮品,均属罪行;一旦罪成,将面对不超过3000令吉罚款或者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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