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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43pm 10/02/2021

帮自家公司争取生意 · 女董事控贿赂监16个月

贿赂
被告蔡辉芳为帮助自己的两家公司争取生意而进行贿赂,被判坐牢16个月。(海峡时报照片)

(新加坡10日讯)为了帮自己的两家公司争取生意,女公司董事贿赂物流公司前资讯科技总监逾48万元,昨天被判坐牢16个月。

《联合晚报》报道,来自马来西亚的被告蔡辉芳(59岁)是Asia Management Link私人有限公司和AML Managed Services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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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被指在2008年6月2日到2011年8月25日之间,贿赂Schenker(亚太)私人有限公司前资讯科技总监梁志贤(46岁)48万4289元。

庭上揭露,蔡辉芳2007年在另一家公司担任销售部门主管时,通过工作认识了梁志贤。

蔡辉芳后来自立门户,成立了两家公司,并且与梁志贤达成协议,要将印刷项目转交给她的新公司,答应以部分的利润当做报酬。

梁志贤要求蔡辉芳将贿金存入他兄弟梁志豪三家公司的银行账户,然后唆使梁志豪帮他窜改账目,以“顾问费”为幌子企图掩人耳目。

梁志贤在2010年帮助蔡辉芳的公司争取了另外一个印刷项目,以同样的方式获得部分的利润。

东窗事发后,蔡辉芳与梁志贤双双在2016年9月被控上国家法院。根据贪污调查局当时所发出的文告,梁志贤用部分的贿金购买了一辆汽车,以及用来支付一间公寓单位的首期付款。

主控官请求法官判蔡辉芳坐牢18个月至24个月之间,但代表律师求情时表示,他认为控方所要求的刑罚过高,指一切都是梁志贤的主意,而她是迫于无奈才会妥协,请求法官从轻发落。

梁志贤则面对28项控状,包括行贿、伪造文书,以及转移赃款的罪名。他并未认罪,案件仍在审前会议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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