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吉隆坡高庭批准将“我可以给你劝告吗?”(Can I advise you something)的录音和录音抄本,列为砂拉越学校太阳能板混合柴油机的维修及运作综合工程案的呈堂证据。
承审法官莫哈末再尼今日在宣判前首相夫人拿督斯里罗斯玛表罪成立后,批准了控方再次提交的这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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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曾在去年10月提交申请,要求将这段相信是罗斯玛和拿督斯里纳吉的录音,列为证据,证明罗斯玛性格霸道,且“拥有很大的影响力。”
然而,莫哈末再尼在去年12月的审讯中,驳回了控方要求将这段录音列呈堂证据的申请。
不过,他在今日推翻了本身之前的裁决,批准这段由反贪污委员会于2020年1月公布的录音,作为此案的证据。
控方曾在此案证人拿督斯里马哈基尔出庭供证时,在庭督播放这段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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