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高庭今日批准长程廉航的亚航X(AAX,5238,主板消费产品服务组)与包括大马机场(AIRPORT,5014,主板交通物流组)在内的债权人举行会议以展开磋商。
高庭把14个债权人的磋商,分3个梯次进行;首梯次是大马机场,其二为其他债权人,第三梯次为空巴(Airbus)。
高庭司法专员王志坚(译音)透过线上会审作上述决定。亚航X由苏亨仁与哥巴斯里瓦申律师代表。
其他债权人如中银航空租赁(BOCA)、Macquarie航空租赁,Lavender租赁公司,则由林志伟律师楼的关有升(译音)律师代表。
该案有关限制令(Restraining Order)部分,是定3月17日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