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23日讯)一名巫裔男子涉嫌强奸亲生女和友人的女儿,预料将于周三(24日)上午9时,被带到巴生法庭面对67项的指控!
巴生南区警区主任三苏阿马助理总监今日发文告指出,首先,42岁的男嫌犯赛夫尼占(卖甘蔗水小贩)被指于今年1月7日下午3时,“邀请”友人14岁的女儿同返位于巴生的住家;岂料之后在家中,把该名女学生扑到在床上,强行脱下对方裤子奸污得逞。经报案后,警方才揭发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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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原本男嫌犯还威胁女受害者不准对外张扬;惟女受害者事后将自己的遭遇,告诉名为娜塔莎的同学(卖甘蔗水员工),娜塔莎则把此事转告女受害者母亲。后者知道真相后,马上带着女儿报警,促警方捉拿嫌犯。嫌犯于2月10日落网,至今仍被延扣助查。
三苏阿马表示,经过调查显示,该名男嫌犯于今年1月某日的上午7时,也在家中对自己的亲生女作出同样的恶行;其实,男嫌犯早在女儿10岁那年,就开始侵犯她。
"据警方的记录显示,男嫌犯共有各一项刑事案和贩毒的前科。男嫌犯将在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9项控状)和第376B(1)条文(58项控状)下被控。"
在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下,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坐牢20年加鞭笞;至于触犯刑事法典第376B(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不少于10年但不超过30年的监禁加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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