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拉央23日讯)因不满11人去年在行动管制令(MCO)时期,闯入士拉央热水湖园区仅被法庭罚款750令吉而提出上诉的总检察署,今日在庭上同意辩护律师指不应就同一罪行,多次反复处罚被告的论点,决定撤消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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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不应反复罚同一罪行
义务为11名被告进行辩护的律师是士拉央国会议员梁自坚,他在总检察署撤销上诉后指出,其当事人因违反1988年传染病控制及防范法令,去年先被罚款500至1000令吉和从被捕日算起,分别面对1至3天的牢狱之灾。
“此后,控方再以刑事程序法典第447条文提控我的当事人,导致11人都被罚款750令吉。因此,我认为控方再次提出上诉,意图第四次处罚他们是不公平的。”
随着上诉撤销,意味着涉案的11人,即黎亚礼、陈志远、林连兴、刘顺吉、吴来优、何志添、李友财、郑福兴、沈国圣、塞利查伊万和凯利安华(人名译音)皆无需再面对任何刑罚,让事件真正写下句号。
去年3月18日实施MCO后,士拉央市议会封锁管辖区内的全部公园,包括在士拉央热水湖区拉上黄色警戒线和以桌椅封堵出入口,但依然有民众非法闯入,迫致当局报警和逮捕了逾10名人士,包括一名小孩。
这也是雪州首宗居民违令闯入公园被提控的案件。
梁自坚:借此立威已达目的
梁自坚强调,这11人已因同一罪名缴付了1250至1750令吉的罚款,控方意欲以此案立威,吓阻民众的目的已达。
“他们的闯入并非不怀好意,或抱有任何刑事意图,他们只是因为相信热水湖对身体的不适具有传统疗效而想要泡温泉。”
他说,被告中有者是B40族群,他们因为无法支付昂贵的医疗费,以泡温泉的传统治疗。
“何况所有被告被捕后已俯首认罪,控方应撤销上诉以免浪费法庭的人力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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